问题:性侵案件烟台警方能给出没有“犯罪事实”的说法吗?你对中国关于性侵,强奸的案例怎么看?

描述:山东烟台杰瑞集团高管鲍毓明被指性侵养女,结果烟台警方却说没有犯罪事实而撤销案件。你说像强奸,性侵这一类的案件怎么才能有犯罪事实呢,难道他正在强奸的时候允许被害人打电话报警?警察来,到现场看了,才能确定是有犯罪事实?还是说必须要有摄像头录下来才算是犯罪事实?可能正是因为类似这群警察的人,才导致很多的受害人选择自己默默的忍受,而不愿意站出来,不愿意相信警方。这群烟台警察真该查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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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师张楠的回答

看到了这个问题,真是对于他们的无作为很气愤。但冷静下来又想到,这个事情怎么处理才合适?因为之前看过一个外国的视频,是一个女孩被性侵之后报案,报案之后,来了几批人介入调查,每来一个都是拿着一个本子一支笔,坐下来第一句话就是你是怎么被性侵的?任何一个细节都要让当事人去回忆并告诉,来确定是不是真的被性侵,而且一审查就是几个小时,接着又是一批人进来又再次问同样的问题,女孩就只能不停地复述那个痛苦的经历,即便已经表现出来很痛苦,调查者还是冷漠的面容和冰冷的语气,收了一些资料又走了。但一直没有行动去抓罪犯。看到这个视频,对于视频中那些‘有作为’的人也是让人咬牙切齿。所以我也很想知道面对这个性侵案件,到底怎样做,才是真正的有作为?



咨询师柳洋的回答

网络上也爆出南京警方和烟台警方之间的一段对话,烟台的某些警方真的话语很不客气,警员之间对话都是这样,受害人又有多少能力呢。性侵、强奸的确不好取证,但是不能成为无作为的借口,咱们的法律对强奸、性侵的制裁力度不够,甚至有的猥亵幼童的还被关押一段时间又放出来。对于类似知法犯法,或者不为老百姓办实事的这群体制内的人,又该如何查办,我有朋友是法庭上的法官,说某些小地方的法官偏向性非常严重,而且同行都是帮助同行的, 哪怕是同行做了一些事,也会从从轻发落。法律有待健全,裁制手段力度也需加强。中国的性教育刻不容缓。很多受害者也会因为社会的道德感而不敢说出自己所受的伤害,甚至有的人说出来了,反而被群众骂骚货、不干净的女人,婊子之类的恶性言语,太多的人性压抑太厉害,认为性就是羞耻的东西,受害者已经受过一次伤,而不明事理,糊涂的群众又给受害者身上砍了几刀。我记得之前报道过国外的一名男性会让自己的老婆包里装一个安全套,不是为了自己用,而是老婆不幸遇到强奸或性侵,不要反抗,让施虐者戴上安全套,不要对自己身体造成伤害,沾染性病。当遇到不能反抗,周围没有人可以求助的时候,这个也不失为一种保护自己的方式。但同样会有弊端,那就是更不好取证。女性,在单独出门时还是要学会自我保护,小心点。



咨询师汤梦的回答

的确,性侵一直是很棘手的一类事,尤其是在取证这方面经常让人觉得很难受,之前也接触过一个案例,女儿告知母亲自己被亲生父亲性侵,幸而母亲做出明智选择,决定控告自己的丈夫对女儿的性侵,但因为无法提供警方要求的证据,最后不得不在孩子卧室装了摄像头,将父亲再次对孩子实施性侵的整个过程录下来作为控诉证据,可是这一录像,要不是因为迫不得已,谁愿意用此方法呢?世上这样的母亲又能有多少呢?看到山东烟台事件,我就更加认为在性侵案件上的难度真的很大,面对这样的事情,我们能做的或许就是增加自己的保护意识,和求助意识!多了解一些自我保护的知识和学习一些保护技能,让自己减少被伤害的几率;如果不幸遇上了这类事,也要学会及时求助,不要认为它可耻而不敢向外界求助,否则只会助长那些人的行为,不利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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