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师柳洋的回答
原文“12世纪以来,佛教徒一直认为:痛苦源于我们对物质的贪恋与欲望。
我们对许多事情、对事情的许多方面都存有贪欲:“我必须一直被他人所爱;我必须永不失败;我必须证明我永远不会丧失自控力;我必须……”十之八九,我们意识不到自己的这种想法,但我们的情绪却可以为我们提供线索。同样,有时我们也要求别人“必须”:“别人必须对我很好;他人必须不向我说谎、不令我伤心”等等。挫折和暴力常与这些“必须”相关联。例如,有些暴力型男子认为,女人必须遵从他们,不能与他们争辩;当男人有性需求的时候,她们必须让他们满足。我们的“必须”越强烈,我们遵从自己“必须”的倾向就越顽固。有时,我们会强迫他人顺从自己的意志。”
人们过于贪,只想要好的不想要不好的,只想接受自己喜欢的,而事物没有极致的好与不好,这些人处理事情的能力弱,不接受事实,不作出行动。还有一个现在很多人所缺乏的就是很快的忘掉幸福时光,把很多令自己,伴侣,家庭没有任何好处的事情天天挂在嘴边,我们应该时常把那些快乐的日子,快乐的时光,快乐的时刻拿出来多分享,痛苦,不开心的事物想办法去发泄,去消除,自己不行寻找专业的人员,而不是积攒在心中或发泄给并不能解决问题的身边人反而给他们完成困扰。